2004年2月13日揭載於工商時報

券商公會昨(十二)日召開理監事會議,理事長簡鴻文表示,落實T+1交割制度,已擬定有「淨額交割」的配套措施,不致令市場交易量萎縮。昨公會也作出決議,呼籲T+1制度的實施有急迫性,與結算中心設置無關,建議證交所將二案拆開。並建請證期會出面協調證交所與集保中心,選一作為券商錯帳申報的單位。

另外,券商公會也提議,為便利券商在金融業務的整合,因此,將建請證期會允許券商以自有資金,轉投資國內信用卡業及金控公司。

因今日財政部長林全,將與證券週邊單位於花蓮舉行高峰會。昨天剛開完理監事會議的券商公會理事長簡鴻文表示,將把握面對面與主管溝通的機會,與部長協商權證稅制、落實T+1交割制度、及券商可保管客戶款項等議題。

簡鴻文表示,外界對T+1制度有疑慮,主因擔心投資人未來買賣股票,可能必須準備買股、賣股兩套錢,可能衝擊市場成交量。不過,券商公會已擬妥配套的「淨額交割」措施,未來投資人只要在同一家券商買賣股票,則一買一賣間交易金額可以互抵,因此,T+1制度實施,只是提前一天完成交易手續,無礙資金流動。

主因之前證交所曾函文公會,要求在T+1制度落實前,請公會一併討論錯帳、違約及更正帳號的申報單位,是否調整為向證交所申報(原為向集保申報)。

但券商公會昨作出決議,指出為健全市場發展、遏止投資人利用交易空隙時間,惡意套取券商資金,因此,T+1的制度應儘快實施,若與錯帳、交割議題綁在一塊,券商公會表示,「期期以為不可」。並且建議請證期會出面,協調錯帳申報單位權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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