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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17日揭載於工商時報

因紐新掏空案受害的投資人,自即日起可向證券投資人保護中心登記,向該公司前董事長陳仲儀求償。

前證期會主委朱兆銓接任投保中心董事長以來,投保中心清舊案、理新案腳步加快。繼國內第一宗團體訴訟案—華夏租賃求償進入司法程序後,投保中心昨日再表示,自即日起受理紐新掏空案投資人登記,登記期間六月十三日止。

投保中心指出,在八十七年八月二十九日至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期間,買進紐新股票持有至今,或是八十八年六月事件爆發以後售出的投資人。可自行計算損失金額,向投保中心索取登記表格求償。不過,投保中心強調,不受理當時參與不法行為、及遭利用為人頭戶者。

由於團體訴訟須由二十位受害投資人共同提出,因此,投保中心指出,若此次登記求償投資人不除足二十人,則投保中心將改為投資人提供法令諮詢服務,協助投資人主張權利。投保中心電話為○-二-二三九五七七七七。

回收廢鋁業起家的紐新,在一九九八年間,曾經以轉型環保工程集團號召投資,喊出年營業額三百億元的目標。但根據證期會調查,紐新鋼鐵在八十六至八十八間,公司負責人陳仲儀涉嫌作假帳,以子公司假造銷貨證明虛列營收,轉讓公司持股,掏空公司資產四十億元,並逃漏稅二億五千餘萬元,還以假進口、真押匯的手段,向上海商銀、中小企銀等十四家行庫,詐騙四億多元。全案由高雄地檢署起訴,現已進入刑事庭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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