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24日揭載於工商時報

為香港京華山一證券經營權,日前元大、京華雙方隔空交火,昨(二十二)日元大再發函京山證券,要求在本周五召開的董事會中新增議案。根據了解,新增內容和經營權有直接關係,和近期元大向京華主張的種種要求雷同。

針對元大指稱為防「有心人」掏空,才對京山採取動作的說法,京山總經理林克銘昨晚間再度發表聲明,指出京山現在由他負責經營,因此,面對相關的不實指控,他已委請律師要求元大登報道歉,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追究到底。

京山證券經營之爭,讓元大和京華雙方心結正式浮出檯面,昨天集團各自派出大將對壘喊話,元大主張有京山逾五○%的持股,京華則反擊轉投資持股根本不能算數。林克銘比喻,「買了一張台塑的股票,不代表就是南亞的股東。」

另外,元大曾至京山查帳查不到的說法,也遭到林克銘再度駁斥。他指出元大副董事長耿平曾透過他人,向京山要了一份員工薪水資料,但因資料本身原就屬保密資料之一,因此,他當時曾回應說若真有所需,他願意直接向耿平提出資料報告,但這件事後來不了了之,至於其他資料都有提供。如今元大說查帳查不到,並非事實。

日前林克銘召開記者會之後,隨即搭機回香港坐鎮,據了解,至今元大方面都不曾和林克銘直接連絡,不過,昨天元大再發函給京山證券,要求在二十五日將召開的董事會中新增提案,惟林克銘不願證實收到此信,對信函內容自無可奉告。

但相關人士指出,元大確有發信予董事會祕書,發信人署名不是馬志玲,至於元大所提議案,仍和近日提出的要求大同小異,比如由元大指派京山總經理、元大轉投資持股換成直接持股,董事席次元大占多數,若京華不能接受,則要求京華以淨值買回元大所有的京山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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