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5日揭載於工商時報

並建請主管機關討論放行券商代銷海外債券

財政部推動券商轉型投資銀行腳步加快,券商公會配合政策急行軍,陸續修訂內規且逐步提出業務放寬建議,券商次級組織經紀委員會今(四)日開會討論,將修訂<證券商受託有價證券徵信與額度自律管理規則>,欲取消券商受託買賣法人股票的金額上限,此外,還擬建請主管機關開放券商代銷海外債券。

國內資本市場開放加速度進行,呼應政府對外資投資台股的種種鬆綁措施,在券商公會之經紀委員會今開會研商,擬修訂券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的自律規則,預定取消券商受託買賣政府基金、投信、及外資股票的額度上限。

券商公會表示,目前外資及自然人委託券商買賣股票,券商為控管交易風險,訂有受託上限,舉例如某法人的資產總值為一千萬元,則券商單日受託買賣股票金額不得超過三千萬元上限。但外資對券商這一自律規定向來頗有微辭,認為跨國集團內部已制定有嚴格的風控規則,在各地各分支機構一體適用,而資產總值應以母公司資產衡量、還是以單一支基金衡量分界不清。因此,順應資本市場開放潮流,券商公會將取消券商受託買賣投資機構股票的額度限制。

此外,為使券商轉型投資銀行在業務面落實,券商經紀委員會也將在今天提出共識,建請主管機關開放券商代銷海外債券、及專業金融機構設計的連動式債券商品。公會指出,國內企業仍普遍有固定收易的需求,為增加客戶選擇,因此,券商盼能買賣海外債券,代銷給銀行、票券、壽險、投信及銀行等法人。

元大京華證券總經理張立秋表示,因海外債券享有稅負優勢,比國內債券有市場競爭力,若能開放券商承作,有助券商進一步拓展利基,邁向國際化,轉型投資銀行業務更加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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