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18日揭載於工商時報

威京小沈八月初狀告台北地方法院,指控元大總裁馬志玲詐欺、背信及毀謗,並附帶民事求償一千五百億元的訴訟,定今天下午首次開庭,因法院只傳自訴人應訊,因此,馬志玲不會到場,而威京小沈則委任律師出席。

為香港京華山一證券的經營權,近期元大和威京衝突不斷,惟在外界高度關下,馬志玲和沈慶京還不曾正面交鋒。面對威京小沈的控告,馬志玲自在的表示,如果法院傳他,他問心無愧,一定會出庭應訊。

不過,法院此次只傳自訴人出庭。日前人還在南京的沈慶京,已於昨天晚上趕回台灣,雖然仍不確定是否親自出席,但幕僚指出,因馬志玲不會出現,小沈應也不會出庭應訊,預定委由律師代表出席。

元大在香港申請解散京華山一證券,引起威京集團不滿,沈慶京八月初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控告馬志玲「詐欺」,指稱當年元大和京華合併時,雙方曾在沈馬協議中明定,香港及大陸市場由京華山一主導。

另外,元京證券認購第一金控GDR,沈慶京也以事前不經股東同意為由,指控馬志玲及杜麗莊夫婦「背信」,並針對元大對外界表示,解散京華山一係防有心人掏空的說法,提出「毀謗」告訴。三項刑事訴訟外,小沈附帶民事求償一千五百億元,要求馬志玲及恩握損失有「商譽損失」、「股權損失」、及「商機損失」三大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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