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3日揭載於工商時報

大華證券昨(二)日取得債券自營商辦理債券遠期交易業務,將自今日起開始在路透社報價。

櫃檯買賣中心在今年三月上旬開放債券自營商辦理債券遠期交易業務,大華證券昨日取得執照,今起將在路透社報價,針對九二-四期公債分別報出一到六個月的買賣價格。

大華證券表示,「債券遠期交易」是約定以將來為交割期間的債券買賣,標的須為政府債券或其他上櫃的金融債券、公司債(不含轉換公司債)及外國債券。約定交割期間應在十日以上,六個月以下,承作遠期買賣的客戶對象,為機構法人或其他券商。另外,主管機關也限制券商遠期買賣的各期債券,淨買進及淨賣出面額各不得超過該期債券流通餘額十分之一。

依據法令規定,券商取得債券遠期交易執照,須具有債券自營商資格,不得受證券相關法令重大處分,且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的財報淨值達新台幣十億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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